检察工作报告
2025双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6-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2月30日在朝阳市双塔区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柏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获评最高检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鹏程数字检察工作室”为全市唯一入选全省检察系统“一院一品”优秀品牌;承办全市检察机关高质量检察履职现场会。全年办理各类案件979件,同比上升10%,9件案件被省、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办案质效居全市前列。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绝对忠诚擦亮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

以政治建设把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7次,推动总书记重要要求落地见效。深刻领会和把握“十五五”时期平安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任务,落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部署要求,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双塔、法治双塔贡献检察力量。

以党的领导固根本。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区委及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重大敏感案件12件。高站位、高标准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用整改成效推动工作发展。

以从严治检强作风。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查摆整改问题17个。持续抓好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落实,建立“日常督查+专项检查”机制,开展作风督查18次,覆盖办案流程、窗口服务等6个重点领域,有力促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纪律作风建设。

(二)护航振兴发展,以检察担当服务全区大局

以检察之责守护双塔之安。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95件606人,批准逮捕105件128人,提起公诉249件293人,件数同比分别下降31%和17%。办理清收案件3件3人,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7件。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起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110人。发挥“宽”的教育作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0%,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以检察之效保障发展之重。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决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等经济金融犯罪,提起公诉33人,追赃挽损500余万元,有力稳定经济秩序、维护金融安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办理涉企案件23件。办理的两起职务侵占案,为受害企业全额挽回损失200余万元。针对我市某国企工人酒后驾驶作业车肇事案,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企业完善作业人员准入和在岗审查机制。

以检察之力共绘生态之美。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乡镇及职能部门依法清理各类垃圾380余吨,助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和文明城市创建。坚持治理与治罪并重,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重点排污单位数据造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犯罪,结合李某等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案件(篡改环保监测数据)办理,推动涉案企业完善监测体系、升级监测设备。

以检察之为融入社会之治。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接待群众来访213人(次),7日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结果答复率100%。设立“四不”窗口,升级12309一站式服务平台及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将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融入综治中心建设。助力“做文明人,行文明事”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基层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次。

(三)践行司法为民,以检察温度回应群众期盼

全力回应群众健康生活需求。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对外卖小餐饮企业存在的“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食品贮存不洁”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监督建立“健康证线上核验”机制。运用“执业药师人证分离监督模型”,筛查线索10余条,推动10家线上、线下药店规范资质,清理“挂证”执业药师7人。

有力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依法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办理案件15件,涉案金额近25万元。加大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力度,注重对生物识别、金融账号等信息保护,办理犯罪分子“装孙子”诈骗老年人案件5件,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聚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构建党建+司法救助+N模式,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发放救助金19万元。跑出司法救助“加速度”,15日内办结见义勇为退役军人李某良司法救助案;朱某等4名未成年被害人因遭教师猥亵面临辍学,在救助的同时,协调转学至公办学校,帮助走出心理阴影。此两起案件获省检察院推广。

倾力守护孩子健康成长。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4件23人,起诉16件24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不批准逮捕涉罪未成年人11件16人,对3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依法对高中生吴某故意毁坏财物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使其安心参加高考并顺利入学。精准聚焦未成年人法治需求,开展法治进校园25次,覆盖师生2万余人(次)

(四)深耕主责主业,以精准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刑事检察向更优升级。加大对立案、侦查、审判等诉讼活动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实体作用,向侦查机关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0份,办理立(撤)案监督9件,审判监督1件,追捕2人,追诉1人。常态化开展社矫工作监督检察,办理的监督社矫对象吴某撤销缓刑案被评为全市典型案例。

民事检察向更强奋进。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办理各类监督案件53件,发出检察建议20件。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依托“职业放贷人大数据监督模型”,办理杨某杰系列虚假诉讼案21件,涉案金额240余万元,经验做法被《法治网》刊发。

行政检察向更实突破。深化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行政违法监督,办理各类监督案件71件,制发检察建议6件,采纳率100%。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制发检察意见21件,有效消除追责盲区。办理的推动电信网络诈骗领域依法履职推进社会治理案获评省级优秀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向更好发展。始终践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办理各类案件61件。开展“老旧电梯安全”“军人遗属权益”等18项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办理抗美援朝老兵杨某武遗属权益保障案,督促行政机关补发抚恤金3万余元;推动制定《退役军人权益移交衔接细则》,为5名军人遗属发放待遇10万余元。

(五)强化专业锻造,以守正创新建强高素质检察队伍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专业履职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实施“青蓝相继”传帮带计划,持续练好内功。5名干警在省、市业务竞赛中获奖,7名干警入选省、市业务条线人才库。创建“双塔检苑”调研品牌,1名干警获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奖,1名干警受邀参加最高检论坛研讨,49篇论文获评省、市级优秀。

数字检察赋能,提升品牌创新力。创建“鹏程数字检察工作室”,开展数字检察沙龙3场,1篇数字检察理论文章被《检察日报》刊发,4名干警入选市级数字检察人才库。研发、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25个,办理案件110件。

深化宣传推广,提升检察影响力。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网站发布各类信息稿件871篇(件),总阅读量近12万,被国家、省、市级媒体转发50余篇(次)

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3次。4名检察官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述职,满意度测评均为优秀。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完成检委会委员及检察员任免工作,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组织动能。邀请代表、委员实地观摩考察,参与案件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0余次。代表联络工作获最高检调研组“规范、深化、突出实效”的肯定评价。

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监督支持,在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护航双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深度不够,检察为民还需进一步做实。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高质效办案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素质能力还存在短板,基层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乘风破浪启新程,笃行实干谱华章。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坚持高质效办案,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双塔新篇章。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准检察工作政治方向

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标“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的更高要求,对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系列部署,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促进公平正义。

(二)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将检察履职深度融入“十五五”规划实施大局,重点做好现代化产业体系、清洁能源之都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检察服务工作。聚焦基层社会治理难点,依法有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食药、社保、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突出维护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高质效检察履职水平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做优“四大”党建品牌,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通过实战实训、岗位练兵、同堂培训,练好内功、提升素能。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求真务实、勇毅担当,不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双塔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鹏程数字检察工作室”:区检察院深刻把握数字时代机遇,紧扣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要求,成立鹏程数字检察工作室,将数字基因深度植入检察履职全流程,是聚焦数字检察改革打造的特色标杆,入选2025年辽宁省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品”典型案例。

2.“一院一品”:是最高检设立的检察机关文化品牌。一院一品建设既是落实最高检抓基层强基础工作部署的生动实践,也是基层检察院实现差异化发展的有效路径。为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大抓基层、创新培育一院一品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展现辽宁省检察机关创建培育检察特色品牌的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2025年6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优质特色品牌评选活动。

3.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2022年2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 内容包括: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十个严禁划定了政法干警的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制度成果。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对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从实体上和程序上予以从宽处理的制度。对于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其坦白认罪不足以从轻处罚的,必须依法严惩。该项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变革,其本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有效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进一步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消弥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

5.“四不”窗口:区检察院针对不符合本院受理条件、不属于本院管辖、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对检察处理结果不满意四类案件的来访群众创立“四不”窗口,为所有来访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与服务,旨在打造检察为民暖心化诉求处置平台。

6.“党建+司法救助+N”模式:是新时代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其核心要义是以党建为统领,以司法救助为核心载体,联动“N”个职能部门、社会力量形成救助合力,将单一经济救助升级为“经济帮扶+社会保障+心理疏导+源头治理”的多元化、长效化帮扶体系,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因案致困、因案返贫等急难愁盼问题,让司法温度直达民生一线。

7.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要求其在一定考验期内履行相应义务,并视其在考验期内的具体表现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制度。

8.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为落实《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联合设立的工作平台,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该办公室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通过常驻检察官与专门人员协作,承担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和咨询指导等职责。

9.行刑反向衔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10.“四大”党建品牌:区检察院秉持“党建带队建、党风正检风、党务强业务”理念,四个党支部立足检察工作主责主业,结合双塔区域实际特色,创建“晨阳护花(未成年人检察)、纾霜烁雪(司法救助工作)、清风检韵(党风廉政建设)、为公霁月(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党建综合品牌,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11.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排除各方面对司法活动的违规干预、不当干扰,确保公正司法,201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025双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

  2026-04-07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2月30日在朝阳市双塔区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柏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获评最高检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鹏程数字检察工作室”为全市唯一入选全省检察系统“一院一品”优秀品牌;承办全市检察机关高质量检察履职现场会。全年办理各类案件979件,同比上升10%,9件案件被省、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办案质效居全市前列。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绝对忠诚擦亮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

以政治建设把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7次,推动总书记重要要求落地见效。深刻领会和把握“十五五”时期平安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任务,落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部署要求,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双塔、法治双塔贡献检察力量。

以党的领导固根本。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区委及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重大敏感案件12件。高站位、高标准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用整改成效推动工作发展。

以从严治检强作风。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查摆整改问题17个。持续抓好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落实,建立“日常督查+专项检查”机制,开展作风督查18次,覆盖办案流程、窗口服务等6个重点领域,有力促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纪律作风建设。

(二)护航振兴发展,以检察担当服务全区大局

以检察之责守护双塔之安。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95件606人,批准逮捕105件128人,提起公诉249件293人,件数同比分别下降31%和17%。办理清收案件3件3人,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7件。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起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110人。发挥“宽”的教育作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0%,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以检察之效保障发展之重。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决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等经济金融犯罪,提起公诉33人,追赃挽损500余万元,有力稳定经济秩序、维护金融安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办理涉企案件23件。办理的两起职务侵占案,为受害企业全额挽回损失200余万元。针对我市某国企工人酒后驾驶作业车肇事案,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企业完善作业人员准入和在岗审查机制。

以检察之力共绘生态之美。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乡镇及职能部门依法清理各类垃圾380余吨,助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和文明城市创建。坚持治理与治罪并重,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重点排污单位数据造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犯罪,结合李某等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案件(篡改环保监测数据)办理,推动涉案企业完善监测体系、升级监测设备。

以检察之为融入社会之治。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接待群众来访213人(次),7日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结果答复率100%。设立“四不”窗口,升级12309一站式服务平台及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将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融入综治中心建设。助力“做文明人,行文明事”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基层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次。

(三)践行司法为民,以检察温度回应群众期盼

全力回应群众健康生活需求。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对外卖小餐饮企业存在的“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食品贮存不洁”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监督建立“健康证线上核验”机制。运用“执业药师人证分离监督模型”,筛查线索10余条,推动10家线上、线下药店规范资质,清理“挂证”执业药师7人。

有力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依法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办理案件15件,涉案金额近25万元。加大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力度,注重对生物识别、金融账号等信息保护,办理犯罪分子“装孙子”诈骗老年人案件5件,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聚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构建党建+司法救助+N模式,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发放救助金19万元。跑出司法救助“加速度”,15日内办结见义勇为退役军人李某良司法救助案;朱某等4名未成年被害人因遭教师猥亵面临辍学,在救助的同时,协调转学至公办学校,帮助走出心理阴影。此两起案件获省检察院推广。

倾力守护孩子健康成长。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4件23人,起诉16件24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不批准逮捕涉罪未成年人11件16人,对3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依法对高中生吴某故意毁坏财物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使其安心参加高考并顺利入学。精准聚焦未成年人法治需求,开展法治进校园25次,覆盖师生2万余人(次)

(四)深耕主责主业,以精准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刑事检察向更优升级。加大对立案、侦查、审判等诉讼活动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实体作用,向侦查机关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0份,办理立(撤)案监督9件,审判监督1件,追捕2人,追诉1人。常态化开展社矫工作监督检察,办理的监督社矫对象吴某撤销缓刑案被评为全市典型案例。

民事检察向更强奋进。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办理各类监督案件53件,发出检察建议20件。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依托“职业放贷人大数据监督模型”,办理杨某杰系列虚假诉讼案21件,涉案金额240余万元,经验做法被《法治网》刊发。

行政检察向更实突破。深化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行政违法监督,办理各类监督案件71件,制发检察建议6件,采纳率100%。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制发检察意见21件,有效消除追责盲区。办理的推动电信网络诈骗领域依法履职推进社会治理案获评省级优秀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向更好发展。始终践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办理各类案件61件。开展“老旧电梯安全”“军人遗属权益”等18项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办理抗美援朝老兵杨某武遗属权益保障案,督促行政机关补发抚恤金3万余元;推动制定《退役军人权益移交衔接细则》,为5名军人遗属发放待遇10万余元。

(五)强化专业锻造,以守正创新建强高素质检察队伍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专业履职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实施“青蓝相继”传帮带计划,持续练好内功。5名干警在省、市业务竞赛中获奖,7名干警入选省、市业务条线人才库。创建“双塔检苑”调研品牌,1名干警获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奖,1名干警受邀参加最高检论坛研讨,49篇论文获评省、市级优秀。

数字检察赋能,提升品牌创新力。创建“鹏程数字检察工作室”,开展数字检察沙龙3场,1篇数字检察理论文章被《检察日报》刊发,4名干警入选市级数字检察人才库。研发、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25个,办理案件110件。

深化宣传推广,提升检察影响力。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网站发布各类信息稿件871篇(件),总阅读量近12万,被国家、省、市级媒体转发50余篇(次)

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3次。4名检察官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述职,满意度测评均为优秀。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完成检委会委员及检察员任免工作,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组织动能。邀请代表、委员实地观摩考察,参与案件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0余次。代表联络工作获最高检调研组“规范、深化、突出实效”的肯定评价。

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监督支持,在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护航双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深度不够,检察为民还需进一步做实。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高质效办案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素质能力还存在短板,基层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乘风破浪启新程,笃行实干谱华章。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坚持高质效办案,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双塔新篇章。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准检察工作政治方向

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标“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的更高要求,对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系列部署,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促进公平正义。

(二)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将检察履职深度融入“十五五”规划实施大局,重点做好现代化产业体系、清洁能源之都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检察服务工作。聚焦基层社会治理难点,依法有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食药、社保、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突出维护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高质效检察履职水平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做优“四大”党建品牌,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通过实战实训、岗位练兵、同堂培训,练好内功、提升素能。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求真务实、勇毅担当,不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双塔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鹏程数字检察工作室”:区检察院深刻把握数字时代机遇,紧扣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要求,成立鹏程数字检察工作室,将数字基因深度植入检察履职全流程,是聚焦数字检察改革打造的特色标杆,入选2025年辽宁省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品”典型案例。

2.“一院一品”:是最高检设立的检察机关文化品牌。一院一品建设既是落实最高检抓基层强基础工作部署的生动实践,也是基层检察院实现差异化发展的有效路径。为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大抓基层、创新培育一院一品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展现辽宁省检察机关创建培育检察特色品牌的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2025年6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优质特色品牌评选活动。

3.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2022年2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 内容包括: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十个严禁划定了政法干警的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制度成果。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对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从实体上和程序上予以从宽处理的制度。对于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其坦白认罪不足以从轻处罚的,必须依法严惩。该项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变革,其本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有效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进一步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消弥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

5.“四不”窗口:区检察院针对不符合本院受理条件、不属于本院管辖、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对检察处理结果不满意四类案件的来访群众创立“四不”窗口,为所有来访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与服务,旨在打造检察为民暖心化诉求处置平台。

6.“党建+司法救助+N”模式:是新时代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其核心要义是以党建为统领,以司法救助为核心载体,联动“N”个职能部门、社会力量形成救助合力,将单一经济救助升级为“经济帮扶+社会保障+心理疏导+源头治理”的多元化、长效化帮扶体系,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因案致困、因案返贫等急难愁盼问题,让司法温度直达民生一线。

7.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要求其在一定考验期内履行相应义务,并视其在考验期内的具体表现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制度。

8.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为落实《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联合设立的工作平台,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该办公室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通过常驻检察官与专门人员协作,承担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和咨询指导等职责。

9.行刑反向衔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10.“四大”党建品牌:区检察院秉持“党建带队建、党风正检风、党务强业务”理念,四个党支部立足检察工作主责主业,结合双塔区域实际特色,创建“晨阳护花(未成年人检察)、纾霜烁雪(司法救助工作)、清风检韵(党风廉政建设)、为公霁月(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党建综合品牌,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11.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排除各方面对司法活动的违规干预、不当干扰,确保公正司法,201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