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
2022双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5-07-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0日在朝阳市双塔区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国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2年检察工作简要回顾

一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落实、稳进、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履职尽责求实效,唯旗是夺争一流,各项检察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一)融入发展大局,在服务中心工作中展现新担当。

牢记“国之大者,省之大要,市之大计,区之大事”,将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履职遵循的第一要务。

1.强化平安双塔治理。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82件238人,批准逮捕119件139人,不批捕63件99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41件65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批捕22件3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83件530人,提起公诉289件433人,不起诉94件107人(情节轻微不起诉83件96人,证据不足不起诉11件11人)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批捕起诉77件90人。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向监察委移送案件线索3条。3名干警被市检察院抽调半年时间专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按照市检察院要求,建设高标准、专业化的讯问室,助力案件办理规范、高效。

2.主动打好清收挽损攻坚战。坚持打击与挽损并重、法律与政策结合。我院从检察长到刑检部门检察官,全部参与过区政法委组织的清收案件会商,形成了一体化联动工作机制。

在辖区五个公安分局设立专门联络员,全面掌握涉金融领域刑事案件受、立案情况,引导侦查取证,用案件突破促进清收突破。共批准逮捕913人,提起公诉812人。农信社职工刘某权利用空壳公司,骗取贷款180余万元,我们在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后,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刘某权将骗取的贷款全部返还。(自清收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共受理案件32件64人,其中朝阳银行3件7人、农信社29件57人;批准逮捕13件19人,其中朝阳银行1件1人,农信社12件18人;起诉12件17人,其中朝阳银行2件2人,农信社10件15人)

  1. 全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建章立制,能动履职护航企业发展。开展“检察官面对面”活动;以开发区检察服务站为平台,全体员额检察官全年走访企业25次,收集意见12个,受理企业诉求7个,全部予以解决。

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类犯罪,全年办理15件16人。办理的张某智等四人诈骗案,受益群众达2600人,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4.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围绕长效常治目标,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在专项办理沈阳张某民涉黑案中,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与公安机关、法院密切配合,协力发现新线索(牵涉杀人案)。随着案件性质发生变化,省政法委要求将案件提高审级,我们迅速行动,调阅案卷364本,对张某民团伙42人重新进行提审,协助市院对37人进行起诉,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5.奋力书写抗疫检察答卷。双塔检察干警闻令而动,冲锋在前,全年共出动干警志愿者1000余人次,投入到疫情防控大局之中。特别是两次全城静默之时,在区委统一领导下,两名副检察长带领35名党员干警组成志愿冲锋队,深入到高风险区域,高标准完成了人员管控、物资保障、核酸采样等工作。志愿者们不畏辛苦,敢打硬仗,与社区干部一道筑起疫情防控的坚固屏障。同时,干警利用休息时间在隔离区线上办案,抗疫、业务两不误。保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案件的批捕、起诉等工作,完美展现“双检速度”。

(二)强化法律监督,在践行检察使命上实现新突破。

1.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增强监督刚性,提升监督质效,精准、审慎地办理监督案件20件,追捕3人,追诉8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并获得市院支持3件,其中法院改判1件,发回重审2件。

2.刑事执行监督不断做实。遵循司法规律,按照规范办案的要求强化执行监督工作,监督收监执行2件2人。办理的王某收监执行监督案,办案干警经多次取证、审核,发出检察建议,现王某被列为网逃,在社会层面取得威慑效果。同时,注重实地检察,防止脱管漏管,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2次巡回检察,提出意见严谨、规范,得到执行机关、当事人信服。

3.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持续做强。提出虚假诉讼等再审检察建议4份,法院改判1件,裁定再审2件,其余正在审理;提出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建议18份,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1份,法院均已采纳。在办理李某卫等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中,检察官积极探索、勇于突破,使仲裁不再游离于法律监督之外,该案被选为省院典型案例。办理的吕某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通过公开听证、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推动撤销原判决,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市检察机关仅此一例。

4.案件质量继续提升。贯彻最高检要求,深入推进“质量建设年”活动,提升检察工作质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在业务,关键在指标。今年,我院提前介入率、诉前羁押率、捕后不诉率、判轻缓刑率、无罪判决率、不捕率、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比率等核心指标均排在全市前列。

(三)聚焦群众关切,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取得新成效。

恪守为民初心,努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1.关爱未检有深度。实现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进校园”活动8次。

以“同为父母”之心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6件27人(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案件16件16人),批准逮捕1616(证据不足不捕8件8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2件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8件48人,提起公诉17件20人(绝对不起诉1件1人,相对不起诉12件19人,附条件不起诉8件8人)

建立双向保护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开展心理疏导和测评,落实法律援助20人,帮助未成年人申请司法救助2人。积极促进刑事和解,依法对5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处理。涉罪未成年人翟某伟于今年顺利考入大学。

2.宽严相济有尺度。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全年案件不捕率41.6%,不诉率20.2%。深入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17名犯罪嫌疑人变更了强制措施。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02人,认罪认罚比率88.5%,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0%。

3.保护公益有广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现已覆盖安全生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14个领域。持续开展“水环境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专项行动,全年办理各类案件7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0份,整改回复率100%。通过办理案件,挽回、复垦被占用的耕地11亩;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清理各类垃圾合计327吨;清理被非法占用的河道3.5公里;办理的王某等15人冒领养老金案,以及李某等40人违规领取失业救助金案,办案干警发现线索后逐一在网上比对、核定信息,发出检察建议,及时协调两级社保部门予以收缴,保护了资金安全。

4.服务群众有温度。树牢“办信办访就是办案、办信办访更是办民生”的理念,做实做优“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全面落实院领导带头接访、办理信访案件制度。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60余件(人)次,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13人,申请司法救助款38万元。与红旗街道密切配合,稳控不稳定因素,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牢记时代要求,在全面从严治检上呈现新气象。

1.突出政治引领,把好“方向盘”。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报告,确保区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得到正确执行。

2.积极接受监督,打好“预防针”。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营商环境建设、清收挽损工作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开展情况。建立检察听证员库,全年邀请听证员30人次对35件案件进行听证。

3.着眼素能提升,激活“动力源”。围绕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岗位素能提升等强检战略,组织检察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听庭评议、优秀案件和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在市院组织的优秀公诉人大赛中,前十名我院干警占据五席。

4.狠抓作风建设,筑牢“防火墙”。巩固深化两项教育成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压实“两个责任”、贯彻“三个规定”,整治“四风问题”。全年开展明察暗访30次、作风督查60余次、谈心谈话50余人次、提醒谈话25人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检察院在追求高质量发展中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长期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还不够多;二是推进法律监督现代化的思路还不够宽,司法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基础建设水平还不够高。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谋划2023年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提出公正司法”、“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是历届报告中首次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更是第一次提及具体职能部门。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新时代检察工作、广大检察人员的充分信任和激励鞭策。

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更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我们将立足职能、学以致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精神血脉,做到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眼里有光芒,行动有方向。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一)在政治站位、强化自觉上实现新提升

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理论武装,深化学习、研讨、培训、练兵,切实加强融为一体的政治与业务建设,进一步做实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确保检察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上作出新贡献。

对标双塔高质量发展新战略,增强服务意识,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做好清收挽损工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违法犯罪;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整合多方资源,巩固、优化司法救助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监督,筑牢健康安全底线。

(三)在履职尽责、提升品质上展现新业绩。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实施意见》,深刻把握区委关于增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等重要部署,更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着力破解监督难问题,做到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走高水平公益诉讼发展道路,在扩规模、建规范、强治理上精准发力。争取工作实绩考核排名在全省A类院中上等水平的基础上提级进位。

(四)在强化素能、锻造队伍上积蓄新动能。

一体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和检察文化建设;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让双塔检察事业后继有人;发挥实绩考评的引领作用,调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以严的主基调贯穿队伍建设始终,持之以恒抓好“三个规定”落实,不断推动干警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确保党领导下的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道固远,笃行可至;事虽巨,坚为必成。各位代表,双塔检察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以时不我待,奋发有为,毅勇前行的精神风貌,守卫平安发展、守护公平正义、守望美好生活,为双塔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和检察智慧!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提前介入: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制度的简称,是检察机关派员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侦查活动,并对证据调取、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侦查行为的合法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项制度。

2.确定刑量刑建议:量刑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就其适用的刑罚种类、幅度及执行方式等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议,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一项重要内容。确定型量刑建议就是量刑建议的刑种和刑期都是确定的。

3.羁押必要性审查:为了维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有关规定,2016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由办案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作出了具体规定,对自愿认罪认罚的被追诉人给予程序和实体的双重从宽激励,在及时惩罚犯罪、强化保障人权、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诉讼效率、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5.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检察机关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对群众来信回复、办理和答复工作新机制,对群众来信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工作制度。

6.三个规定:中央、最高检相继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022双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

  2025-07-28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0日在朝阳市双塔区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国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2年检察工作简要回顾

一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落实、稳进、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履职尽责求实效,唯旗是夺争一流,各项检察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一)融入发展大局,在服务中心工作中展现新担当。

牢记“国之大者,省之大要,市之大计,区之大事”,将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履职遵循的第一要务。

1.强化平安双塔治理。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82件238人,批准逮捕119件139人,不批捕63件99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41件65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批捕22件3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83件530人,提起公诉289件433人,不起诉94件107人(情节轻微不起诉83件96人,证据不足不起诉11件11人)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批捕起诉77件90人。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向监察委移送案件线索3条。3名干警被市检察院抽调半年时间专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按照市检察院要求,建设高标准、专业化的讯问室,助力案件办理规范、高效。

2.主动打好清收挽损攻坚战。坚持打击与挽损并重、法律与政策结合。我院从检察长到刑检部门检察官,全部参与过区政法委组织的清收案件会商,形成了一体化联动工作机制。

在辖区五个公安分局设立专门联络员,全面掌握涉金融领域刑事案件受、立案情况,引导侦查取证,用案件突破促进清收突破。共批准逮捕913人,提起公诉812人。农信社职工刘某权利用空壳公司,骗取贷款180余万元,我们在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后,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刘某权将骗取的贷款全部返还。(自清收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共受理案件32件64人,其中朝阳银行3件7人、农信社29件57人;批准逮捕13件19人,其中朝阳银行1件1人,农信社12件18人;起诉12件17人,其中朝阳银行2件2人,农信社10件15人)

  1. 全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建章立制,能动履职护航企业发展。开展“检察官面对面”活动;以开发区检察服务站为平台,全体员额检察官全年走访企业25次,收集意见12个,受理企业诉求7个,全部予以解决。

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类犯罪,全年办理15件16人。办理的张某智等四人诈骗案,受益群众达2600人,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4.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围绕长效常治目标,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在专项办理沈阳张某民涉黑案中,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与公安机关、法院密切配合,协力发现新线索(牵涉杀人案)。随着案件性质发生变化,省政法委要求将案件提高审级,我们迅速行动,调阅案卷364本,对张某民团伙42人重新进行提审,协助市院对37人进行起诉,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5.奋力书写抗疫检察答卷。双塔检察干警闻令而动,冲锋在前,全年共出动干警志愿者1000余人次,投入到疫情防控大局之中。特别是两次全城静默之时,在区委统一领导下,两名副检察长带领35名党员干警组成志愿冲锋队,深入到高风险区域,高标准完成了人员管控、物资保障、核酸采样等工作。志愿者们不畏辛苦,敢打硬仗,与社区干部一道筑起疫情防控的坚固屏障。同时,干警利用休息时间在隔离区线上办案,抗疫、业务两不误。保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案件的批捕、起诉等工作,完美展现“双检速度”。

(二)强化法律监督,在践行检察使命上实现新突破。

1.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增强监督刚性,提升监督质效,精准、审慎地办理监督案件20件,追捕3人,追诉8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并获得市院支持3件,其中法院改判1件,发回重审2件。

2.刑事执行监督不断做实。遵循司法规律,按照规范办案的要求强化执行监督工作,监督收监执行2件2人。办理的王某收监执行监督案,办案干警经多次取证、审核,发出检察建议,现王某被列为网逃,在社会层面取得威慑效果。同时,注重实地检察,防止脱管漏管,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2次巡回检察,提出意见严谨、规范,得到执行机关、当事人信服。

3.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持续做强。提出虚假诉讼等再审检察建议4份,法院改判1件,裁定再审2件,其余正在审理;提出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建议18份,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1份,法院均已采纳。在办理李某卫等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中,检察官积极探索、勇于突破,使仲裁不再游离于法律监督之外,该案被选为省院典型案例。办理的吕某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通过公开听证、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推动撤销原判决,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市检察机关仅此一例。

4.案件质量继续提升。贯彻最高检要求,深入推进“质量建设年”活动,提升检察工作质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在业务,关键在指标。今年,我院提前介入率、诉前羁押率、捕后不诉率、判轻缓刑率、无罪判决率、不捕率、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比率等核心指标均排在全市前列。

(三)聚焦群众关切,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取得新成效。

恪守为民初心,努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1.关爱未检有深度。实现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进校园”活动8次。

以“同为父母”之心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6件27人(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案件16件16人),批准逮捕1616(证据不足不捕8件8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2件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8件48人,提起公诉17件20人(绝对不起诉1件1人,相对不起诉12件19人,附条件不起诉8件8人)

建立双向保护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开展心理疏导和测评,落实法律援助20人,帮助未成年人申请司法救助2人。积极促进刑事和解,依法对5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处理。涉罪未成年人翟某伟于今年顺利考入大学。

2.宽严相济有尺度。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全年案件不捕率41.6%,不诉率20.2%。深入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17名犯罪嫌疑人变更了强制措施。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02人,认罪认罚比率88.5%,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0%。

3.保护公益有广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现已覆盖安全生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14个领域。持续开展“水环境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专项行动,全年办理各类案件7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0份,整改回复率100%。通过办理案件,挽回、复垦被占用的耕地11亩;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清理各类垃圾合计327吨;清理被非法占用的河道3.5公里;办理的王某等15人冒领养老金案,以及李某等40人违规领取失业救助金案,办案干警发现线索后逐一在网上比对、核定信息,发出检察建议,及时协调两级社保部门予以收缴,保护了资金安全。

4.服务群众有温度。树牢“办信办访就是办案、办信办访更是办民生”的理念,做实做优“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全面落实院领导带头接访、办理信访案件制度。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60余件(人)次,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13人,申请司法救助款38万元。与红旗街道密切配合,稳控不稳定因素,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牢记时代要求,在全面从严治检上呈现新气象。

1.突出政治引领,把好“方向盘”。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报告,确保区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得到正确执行。

2.积极接受监督,打好“预防针”。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营商环境建设、清收挽损工作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开展情况。建立检察听证员库,全年邀请听证员30人次对35件案件进行听证。

3.着眼素能提升,激活“动力源”。围绕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岗位素能提升等强检战略,组织检察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听庭评议、优秀案件和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在市院组织的优秀公诉人大赛中,前十名我院干警占据五席。

4.狠抓作风建设,筑牢“防火墙”。巩固深化两项教育成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压实“两个责任”、贯彻“三个规定”,整治“四风问题”。全年开展明察暗访30次、作风督查60余次、谈心谈话50余人次、提醒谈话25人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检察院在追求高质量发展中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长期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还不够多;二是推进法律监督现代化的思路还不够宽,司法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基础建设水平还不够高。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谋划2023年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提出公正司法”、“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是历届报告中首次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更是第一次提及具体职能部门。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新时代检察工作、广大检察人员的充分信任和激励鞭策。

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更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我们将立足职能、学以致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精神血脉,做到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眼里有光芒,行动有方向。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一)在政治站位、强化自觉上实现新提升

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理论武装,深化学习、研讨、培训、练兵,切实加强融为一体的政治与业务建设,进一步做实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确保检察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上作出新贡献。

对标双塔高质量发展新战略,增强服务意识,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做好清收挽损工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违法犯罪;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整合多方资源,巩固、优化司法救助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监督,筑牢健康安全底线。

(三)在履职尽责、提升品质上展现新业绩。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实施意见》,深刻把握区委关于增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等重要部署,更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着力破解监督难问题,做到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走高水平公益诉讼发展道路,在扩规模、建规范、强治理上精准发力。争取工作实绩考核排名在全省A类院中上等水平的基础上提级进位。

(四)在强化素能、锻造队伍上积蓄新动能。

一体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和检察文化建设;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让双塔检察事业后继有人;发挥实绩考评的引领作用,调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以严的主基调贯穿队伍建设始终,持之以恒抓好“三个规定”落实,不断推动干警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确保党领导下的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道固远,笃行可至;事虽巨,坚为必成。各位代表,双塔检察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以时不我待,奋发有为,毅勇前行的精神风貌,守卫平安发展、守护公平正义、守望美好生活,为双塔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和检察智慧!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提前介入: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制度的简称,是检察机关派员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侦查活动,并对证据调取、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侦查行为的合法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项制度。

2.确定刑量刑建议:量刑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就其适用的刑罚种类、幅度及执行方式等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议,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一项重要内容。确定型量刑建议就是量刑建议的刑种和刑期都是确定的。

3.羁押必要性审查:为了维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有关规定,2016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由办案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作出了具体规定,对自愿认罪认罚的被追诉人给予程序和实体的双重从宽激励,在及时惩罚犯罪、强化保障人权、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诉讼效率、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5.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检察机关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对群众来信回复、办理和答复工作新机制,对群众来信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工作制度。

6.三个规定:中央、最高检相继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