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2月29日在朝阳市双塔区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李柏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4年检察工作简要回顾
2024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检察质效,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助力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战
1.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一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79件370人,批准逮捕154件192人,不批捕125件178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100件148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25件3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93件547人,提起公诉299件411人,不起诉94件136人(情节轻微不起诉85件115人,证据不足不起诉9件21人)。依法、审慎办理涉外案件6件8人,犯罪类型涵盖“涉赌球”类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偷越国边境、电信诈骗、跨境赌博4个方面。办理的高某艳、柳某英非法经营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该案系中宣部、公安部“双部督”案件,涉非法出版物6万余册。
2.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全体员额检察官全年走访企业25次,帮助企业在法律问题上“问诊把脉”。开展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依法评查案件50余件。针对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5份,均被采纳。办理知识产权保护案件2件,涉及违法销售假冒白酒及假冒化肥方面,在依法打击的同时,要求侵权人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保护被侵害企业的合法权益。
3.坚决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针对在办理骗取贷款系列案件中发现的大量“空壳公司”,依托“府检联动”,先后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7件,督促其进行动态清理整治,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域”的效果。通过大数据模型筛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东以“砍头息”“服务费”等方式收取高额利息,并利用民事诉讼程序将“虚增的债务”合法化的虚假诉讼疑似线索40条,目前已办理22件,向市检察院提交的抗诉申请均被支持。
4.加强诉源治理助推社会善治。结合办案中发现的校园管理、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问题,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件。探索开启“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办案模式,确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龙山街道办事处为拟不起诉人的考察单位,共同开展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公益服务管理工作。目前已移交拟不起诉考察人员23人,其中21人已完成社会公益服务工作,进一步做深做实了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二)牢记宗旨意识,以司法为民为初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深入贯彻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用法治“力度”提升服务民生“温度”。
1.聚焦重点领域,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持续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对辖区外卖小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原料采购以及厨房卫生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调查走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现问题单位已在职能部门的督促下全部完成整改。开展“右美沙芬”类易滥用药品监管专项行动,督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不合规经营的药店进行查处,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2.化解矛盾纠纷,回应群众关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36件(次),其中领导干部办理42件(次)。全年信访化解率100%。在接待信访群众高某亮的过程中(高某亮系崔某明交通肇事案当场死亡的被害人范某萍的亲属),了解到案件另一名被害人岳某峰的伤情严重,对犯罪分子未被及时依法打击而产生信访倾向,遂及时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对其进行伤情鉴定,使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法律制裁,消除了信访隐患。
3.关注特殊人群,彰显司法关怀。实行司法救助“主动就位”,将司法救助由“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构建司法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1+N”多元化救助体系,重点向未成年人、农村易返贫人口、残疾人和军人等“四类人群”倾斜。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件17人,发放救助金33万元。农村困难老人林某崎、彭某兰,儿童戴某雅系我院办理的戴某虎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的父母及女儿。针对整个家庭面临养老困难、学生辍学风险的情况,经协调、努力,为其三人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并联合凌源市妇联,将三人纳入长期关爱对象,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刑事案件给他们带来的生活负担和心理创伤。
4.保护挽救并重,关爱青少年成长。办理未成年人案件54件65人。建立双向保护机制,积极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落实法律援助15人,帮助未成年人申请并获得司法救助1人。积极促进刑事和解,依法对7名涉案未成年人做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决定,并进行跟踪帮教。推进家庭保护与司法保护相融合,对“不尽职履责”的父母制发督促令和家庭教育令,引导未成年人家长转变传统的教育方式,促进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强力推进安全校园建设,督促行政机关对辖区校园内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周边商店是否销售可能危害学生健康的食品、窨井盖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检查22次,守好校园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三)聚焦监督主业,以笃行实干为路径,推进法律监督高质量发展
1.刑事检察向更“优”提升。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共办理立案监督1件,撤案监督8件,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犯3人,办理侦查活动违法监督12件,提出抗诉6件。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办理纪委监委移交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4人,4名干警被市检察院抽调办理省级特大2·26虐待被监管人专案。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辖区13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通过自主研发的“刑事执行中纠正缓刑人员漏管问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涉及朝阳地区8件漏管案件,全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均被法院采纳。
2.民事检察向更“强”跨越。坚持质量效果相统一,办理裁判结果类监督案件28件,结案率100%(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进入再审程序1件,其余2件正在办理中。提请抗诉20件,均被市院支持。不支持监督申请5件)。发出执行纠正违法检察建议5件,促进执行和解2件。紧盯弱势群体主动作为,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0件,其中,办理的农民工张某志、金某福等15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通过与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等单位合作,对欠薪案件跟进监督,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该案被朝阳市电视台专题报道。
3.行政检察向更“实”推进。深入落实“府检联动”机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82件。针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8件,均被采纳。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提出纠正行政违法检察建议10件。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受理案件50件,提出检察建议24件,均被采纳,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无缝衔接,维护了行政执法权威。
4.公益诉讼检察向更“好”拓展。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全年高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0件。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7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和提资,建议市区两级社会保险服务机关追回违规发放的养老金,并推动相关部门建立涉刑社区矫正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联合处置机制,有效挽回社保基金损失。
(四)狠抓队伍建设,以锻造铁军为使命,推动检察人员素能提升
筑牢检察事业根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1.夯实党建基础,政治根基更加牢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党组织书记领学、邀请专家宣讲、参加政治轮训班等形式,持续掀起党员干警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积极打造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双塔实践”,打造的“清风检韵”党建品牌被市检察院推荐参加全省检察系统“一院一品”评比活动。
2.锤炼能力本领,专业素能持续强化。制定“教育培训方案”,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线下业务培训916人次。继续打造队伍建设特色品牌“青蓝相继·传帮带”,通过政治引导、业务指导、品德督导的三线教育机制,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积蓄人才、储备力量、集聚活力。在全市检察系统公诉人大赛中,三名干警被评为“朝阳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全院干警撰写各类理论文章48篇,其中17篇在市级以上法学论坛获奖并发表。
3.强化监督力度,正风肃纪更进一步。积极接受各方监督。专题向区委汇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6人次到我院参加活动,了解检察工作发展现状。邀请听证员30人次对35件案件进行听证。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机关全面共学、党员个人自学、讲授廉政党课、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促使全院党员干警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党性作风进一步增强。
4.拓展宣传范围,更广传递检察声音。坚持以检察工作为本、检察文化为要、新闻宣传为效,充分利用“两微多端”主阵地、主渠道,立足岗位履职,积极创作出更有意义、更有温度的检察新闻宣传产品,传播法治正能量。2024年,院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257篇,总阅读量9.35万。各类宣传信息被区级以上媒体采用90余篇(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检察院在追求高质效办案、高水平监督、高质量履职中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长期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走深做实,检察理念需持续更新;二是立足大局,服务保障振兴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法律监督仍有缺位;四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短板和不足,我们将以更大气力解难题、开新局。
二、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双塔区八届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市检察机关高质量检察履职推进会精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加快实现“高质效”,全力打赢“收官战”。
(一)聚焦为检察铸魂,持续强化政治建设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注重党建与业务协同推进,把讲政治和抓业务融得更紧、更牢,确保党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我院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聚焦为大局服务,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持续加大电信网络诈骗和洗钱犯罪打击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入推进“检察护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双塔振兴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
(三)聚焦为人民司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高质效办好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工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四)聚焦为发展强基,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能,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加强对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持续纠治司法不正之风,狠抓“三个规定”落实。
全面振兴赋予重大使命,收官之战更需砥砺前行。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激情满怀干事业、昂扬竞进当先锋,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双塔区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收官之战贡献检察力量。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检察护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部署的专项行动。
2.府检联动:“府检联动”是指政府与检察机关之间建立的一种工作机制,旨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共享信息资源,完善公益保护协作,依法适用强制措施,精准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合力打造法治环境,共同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3.检护民生: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24年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行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持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的重要举措。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环保等37个民生热点,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民生突出问题进行精准发力强监督。
4.食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四个最严”为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5.新时代枫桥经验:枫桥经验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2023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并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6.家庭教育令:由检察机关发出的,旨在督促和指导家长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法律文书。《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7.清风检韵:双塔区人民检察院第三党支部党建品牌,凭借检察政治工作与检务督察业务相贯通优势,把“清风检韵”品牌内涵融入职工工作生活,使干部职工与廉政文化实现零距离接触,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中得到熏陶。
8.青蓝相继·传帮带:双塔区检察院倾力打造队伍建设特色品牌,形成一名师父带一名学员“1+1”模式,有针对性的制定培养方案,建立政治引导、业务指导、品德督导的三线教育机制,实现教、学同频共振,帮助年轻干警铸忠诚、练本领、长才干、壮筋骨,实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目标,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积蓄人才、储备力量、集聚活力。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2月29日在朝阳市双塔区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李柏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4年检察工作简要回顾
2024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检察质效,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助力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战
1.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一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79件370人,批准逮捕154件192人,不批捕125件178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100件148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25件3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93件547人,提起公诉299件411人,不起诉94件136人(情节轻微不起诉85件115人,证据不足不起诉9件21人)。依法、审慎办理涉外案件6件8人,犯罪类型涵盖“涉赌球”类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偷越国边境、电信诈骗、跨境赌博4个方面。办理的高某艳、柳某英非法经营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该案系中宣部、公安部“双部督”案件,涉非法出版物6万余册。
2.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全体员额检察官全年走访企业25次,帮助企业在法律问题上“问诊把脉”。开展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依法评查案件50余件。针对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5份,均被采纳。办理知识产权保护案件2件,涉及违法销售假冒白酒及假冒化肥方面,在依法打击的同时,要求侵权人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保护被侵害企业的合法权益。
3.坚决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针对在办理骗取贷款系列案件中发现的大量“空壳公司”,依托“府检联动”,先后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7件,督促其进行动态清理整治,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域”的效果。通过大数据模型筛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东以“砍头息”“服务费”等方式收取高额利息,并利用民事诉讼程序将“虚增的债务”合法化的虚假诉讼疑似线索40条,目前已办理22件,向市检察院提交的抗诉申请均被支持。
4.加强诉源治理助推社会善治。结合办案中发现的校园管理、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问题,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件。探索开启“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办案模式,确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龙山街道办事处为拟不起诉人的考察单位,共同开展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公益服务管理工作。目前已移交拟不起诉考察人员23人,其中21人已完成社会公益服务工作,进一步做深做实了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二)牢记宗旨意识,以司法为民为初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深入贯彻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用法治“力度”提升服务民生“温度”。
1.聚焦重点领域,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持续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对辖区外卖小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原料采购以及厨房卫生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调查走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现问题单位已在职能部门的督促下全部完成整改。开展“右美沙芬”类易滥用药品监管专项行动,督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不合规经营的药店进行查处,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2.化解矛盾纠纷,回应群众关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36件(次),其中领导干部办理42件(次)。全年信访化解率100%。在接待信访群众高某亮的过程中(高某亮系崔某明交通肇事案当场死亡的被害人范某萍的亲属),了解到案件另一名被害人岳某峰的伤情严重,对犯罪分子未被及时依法打击而产生信访倾向,遂及时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对其进行伤情鉴定,使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法律制裁,消除了信访隐患。
3.关注特殊人群,彰显司法关怀。实行司法救助“主动就位”,将司法救助由“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构建司法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1+N”多元化救助体系,重点向未成年人、农村易返贫人口、残疾人和军人等“四类人群”倾斜。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件17人,发放救助金33万元。农村困难老人林某崎、彭某兰,儿童戴某雅系我院办理的戴某虎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的父母及女儿。针对整个家庭面临养老困难、学生辍学风险的情况,经协调、努力,为其三人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并联合凌源市妇联,将三人纳入长期关爱对象,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刑事案件给他们带来的生活负担和心理创伤。
4.保护挽救并重,关爱青少年成长。办理未成年人案件54件65人。建立双向保护机制,积极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落实法律援助15人,帮助未成年人申请并获得司法救助1人。积极促进刑事和解,依法对7名涉案未成年人做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决定,并进行跟踪帮教。推进家庭保护与司法保护相融合,对“不尽职履责”的父母制发督促令和家庭教育令,引导未成年人家长转变传统的教育方式,促进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强力推进安全校园建设,督促行政机关对辖区校园内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周边商店是否销售可能危害学生健康的食品、窨井盖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检查22次,守好校园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三)聚焦监督主业,以笃行实干为路径,推进法律监督高质量发展
1.刑事检察向更“优”提升。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共办理立案监督1件,撤案监督8件,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犯3人,办理侦查活动违法监督12件,提出抗诉6件。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办理纪委监委移交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4人,4名干警被市检察院抽调办理省级特大2·26虐待被监管人专案。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辖区13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通过自主研发的“刑事执行中纠正缓刑人员漏管问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涉及朝阳地区8件漏管案件,全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均被法院采纳。
2.民事检察向更“强”跨越。坚持质量效果相统一,办理裁判结果类监督案件28件,结案率100%(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进入再审程序1件,其余2件正在办理中。提请抗诉20件,均被市院支持。不支持监督申请5件)。发出执行纠正违法检察建议5件,促进执行和解2件。紧盯弱势群体主动作为,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0件,其中,办理的农民工张某志、金某福等15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通过与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等单位合作,对欠薪案件跟进监督,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该案被朝阳市电视台专题报道。
3.行政检察向更“实”推进。深入落实“府检联动”机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82件。针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8件,均被采纳。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提出纠正行政违法检察建议10件。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受理案件50件,提出检察建议24件,均被采纳,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无缝衔接,维护了行政执法权威。
4.公益诉讼检察向更“好”拓展。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全年高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0件。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7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和提资,建议市区两级社会保险服务机关追回违规发放的养老金,并推动相关部门建立涉刑社区矫正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联合处置机制,有效挽回社保基金损失。
(四)狠抓队伍建设,以锻造铁军为使命,推动检察人员素能提升
筑牢检察事业根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1.夯实党建基础,政治根基更加牢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党组织书记领学、邀请专家宣讲、参加政治轮训班等形式,持续掀起党员干警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积极打造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双塔实践”,打造的“清风检韵”党建品牌被市检察院推荐参加全省检察系统“一院一品”评比活动。
2.锤炼能力本领,专业素能持续强化。制定“教育培训方案”,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线下业务培训916人次。继续打造队伍建设特色品牌“青蓝相继·传帮带”,通过政治引导、业务指导、品德督导的三线教育机制,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积蓄人才、储备力量、集聚活力。在全市检察系统公诉人大赛中,三名干警被评为“朝阳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全院干警撰写各类理论文章48篇,其中17篇在市级以上法学论坛获奖并发表。
3.强化监督力度,正风肃纪更进一步。积极接受各方监督。专题向区委汇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6人次到我院参加活动,了解检察工作发展现状。邀请听证员30人次对35件案件进行听证。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机关全面共学、党员个人自学、讲授廉政党课、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促使全院党员干警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党性作风进一步增强。
4.拓展宣传范围,更广传递检察声音。坚持以检察工作为本、检察文化为要、新闻宣传为效,充分利用“两微多端”主阵地、主渠道,立足岗位履职,积极创作出更有意义、更有温度的检察新闻宣传产品,传播法治正能量。2024年,院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257篇,总阅读量9.35万。各类宣传信息被区级以上媒体采用90余篇(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检察院在追求高质效办案、高水平监督、高质量履职中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长期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走深做实,检察理念需持续更新;二是立足大局,服务保障振兴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法律监督仍有缺位;四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短板和不足,我们将以更大气力解难题、开新局。
二、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双塔区八届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市检察机关高质量检察履职推进会精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加快实现“高质效”,全力打赢“收官战”。
(一)聚焦为检察铸魂,持续强化政治建设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注重党建与业务协同推进,把讲政治和抓业务融得更紧、更牢,确保党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我院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聚焦为大局服务,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持续加大电信网络诈骗和洗钱犯罪打击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入推进“检察护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双塔振兴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
(三)聚焦为人民司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高质效办好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工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四)聚焦为发展强基,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能,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加强对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持续纠治司法不正之风,狠抓“三个规定”落实。
全面振兴赋予重大使命,收官之战更需砥砺前行。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激情满怀干事业、昂扬竞进当先锋,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双塔区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收官之战贡献检察力量。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检察护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部署的专项行动。
2.府检联动:“府检联动”是指政府与检察机关之间建立的一种工作机制,旨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共享信息资源,完善公益保护协作,依法适用强制措施,精准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合力打造法治环境,共同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3.检护民生: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24年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行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持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的重要举措。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环保等37个民生热点,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民生突出问题进行精准发力强监督。
4.食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四个最严”为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5.新时代枫桥经验:枫桥经验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2023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并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6.家庭教育令:由检察机关发出的,旨在督促和指导家长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法律文书。《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7.清风检韵:双塔区人民检察院第三党支部党建品牌,凭借检察政治工作与检务督察业务相贯通优势,把“清风检韵”品牌内涵融入职工工作生活,使干部职工与廉政文化实现零距离接触,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中得到熏陶。
8.青蓝相继·传帮带:双塔区检察院倾力打造队伍建设特色品牌,形成一名师父带一名学员“1+1”模式,有针对性的制定培养方案,建立政治引导、业务指导、品德督导的三线教育机制,实现教、学同频共振,帮助年轻干警铸忠诚、练本领、长才干、壮筋骨,实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目标,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积蓄人才、储备力量、集聚活力。